行为艺术(performance art)有着不尽相同的定义,例如有些强调以身体为媒介,有些强调表演与互动,有些强调特定的现场,如阿布拉莫维奇给出的定义就是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,由艺术家和观众共同完成的表演。偶发艺术(Happenings)则更多强调作品的可复制性和表演过程中的偶然性。为了明确内涵,给出本企划中的行为艺术定义:
例如萨蒂的《烦恼》的操作步骤就是“请从头至尾重复演奏 840 次,这 840 次重复要尽可能均匀统一。” 大众可以根据乐谱进行重现,1963年约翰·凯奇的马拉松音乐会《烦恼》的演奏以及在互联网上的讨论,都体现了可传播性,同时他的先锋性体现在了对传统音乐作品的否定,以及个人思想情感的表达。
我们在讨论行为艺术的时候首先要明确艺术与工艺品之间的区别。例如泼墨泼彩等艺术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,其创作过程也有更高的观赏性,但在短视频中泛滥的泼墨泼彩创作很难被称之为艺术品,而更接近于工艺品,因为它不再具备艺术的必要条件,既打破传统,对思想和美的提炼和拓展。当行为艺术缺乏了先锋性,则就像在广场上裸奔,只剩下操作步骤。
我们希望成为引领者,用超前的眼光去发现问题,如艺术家般拥有敏锐洞悉的眼光,和细腻入微的情感。同时我们希望我们的声音不止于言语,更要付诸于行动。当今社会有很多声音,而他们往往并不具备影响力,他们具有的传播性局限于转发。人们表达诉求的方式也很单一,除了游行就是暴力,往往缺乏思想和组织性。我们希望赋予行为传染力,溶蚀具备先锋性,当行为和艺术两个词组合起来,就是行为艺术。